|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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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23 15:49 文章来源:商务局业务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供求 |
根据国家发改委对部分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洛阳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洛商运[2007]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市场运行监测工作,为各级领导提供关系民生的决策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把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工作指定到科室、责任到人,完善管理机制,努力扩大监测范围,增强分析、预测、预警能力,努力保障各类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努力提高市场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科学选取样报企业,建立监测体系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县域流通企业结构确定以下单位为监测样报企业:1、汝阳肉类联合加工厂;2、宏伟商贸购物城;3、新凤山购物广场;4、大千元购物广场;5、华联超市;6、中石化汝阳分公司;7、常源商业液化气站;8、运通气站,并以此逐步扩大范围到生产资料、农贸市场等行业。
三、明确市场监测的工作重点
依据市场运行变化加大对重点商品重点行业的监测力度,从2008年1月20日—2月20日,把猪肉、食用油、鸡蛋、蔬菜、米面、液化气、柴油、汽油等生活必需品为监测重点,采取样报企业网络的信息日报制,及时了解掌握市场行情变化和供需情况。并根据上级阶段性工作指导意见,加大对重点商品和重点行业的监测工作,做到常态监测、节日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直接监测、间接监测和专项调查相结合、监测、分析和预警相结合,不断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加强协作,提高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能力
在双节供应高峰期间,以样报企业为依托,组成强有力的联络协作小组,共同搞好我县流通市场主要商品的监测工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社会信息网络平台,带动流通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和谐、放心的购物环境,使样报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供应主力军的作用,繁荣市场,保障供给,稳定物价,稳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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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