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河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洛阳市汝阳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工作调研 >  正文
汝阳县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元旦、春节酒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09-02-25 10:12  文章来源:汝阳县商务局业务二科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汝阳县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09年元旦、春节酒类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豫商[2008]41号)。结合《洛阳市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酒类流通管理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洛酒管办[2008]2号)的文件要求。县政府副县长仝宇鹏要县商务局酒管办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要求县商务局认真贯彻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好酒类商品实行溯源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存货登记制度。为推进“放心酒”工程奠定良好基础。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这次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得到实效,保障广大群众喝上放心、健康、安全的酒类商品。
一、整治情况
一是我县12月10日组织召开了生产、经营企业达35家参加的《汝阳县酒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动员会》。学习和贯彻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洛酒办[2008]2号《关于开展酒类流通管理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
二是利用汝阳县电台、有线电视台25个频道进行广泛宣传,并要求较大的生产企业、批发商、大型超市利用横幅、标语大力宣传。抽调得力人员共10人,宣传车两辆到各乡镇宣传。宣传车次达20余台次。
三是由县商务局长、副局长分成两组亲自带队到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随附单》的使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解除和协调企业的困难和处理。以此来提高酒管工作的服务管理水平。
四是按照“引导为先,服务警示为主,罚没处理为辅”的原则。对没有备案登记和领取使用随附单的生产企业、经营者提出整改的有25家。目前已整改到位的21家,限期整改的4家,查处酒类流通案件6起,结案6起。截止现在,我县酒类备案登记已达768家,发放随附单29本,共检查企业经营商户382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由于刚刚起步,企业经营者对此项工作的重要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酒管工作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还有待加强学习和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
一是要加大酒类流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生产经营学习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
二是要加强酒管执法队伍的建设,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及时查处酒类经营的违法行为,不断规范酒类流通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广大群众喝上“放心酒”。

2009年2月9日

元旦、春节酒类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1.宣传发动:出动人员10人,出动车辆2辆,印发宣传品1000余份,印发告知书300余份。
2.整治工作:出动90余人次,出动车辆20余台次,检查企业、商户382家。
3.整治效果:整治期间全县(区)新增使用《随附单》批发企业4家,累计12家;新增备案登记企业、商户10家,累计768家;整治期间发放《随附单》5本,累计发放31本。整治期间查处案件6起,涉及各类违法企业、商户6家,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酒79公斤,价值600余元,罚款1000余元。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 张 巍 电话: 0371-3576124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