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2009世界邮展牡丹花会期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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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25 10:23 文章来源:汝阳县商务局定点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根据洛阳市生猪属宰管理办公室洛屠办[2009]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在举世瞩目的中国2009年世界邮展和河南省第27届牡丹花会期间,为确保邮展和花会期间生猪肉品的质量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从二00九年二月至二00九年四月,在全县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 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这次专台工作的目标是:巩固2008年猪肉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会同有关部加大执法力度,针对肉捏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检查,堵塞漏洞,进一步遏制私专利滥宰,严厉查处收私屠滥宰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邮展和花会期间的生猪肉品质量安全,确保游胡展宾客和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乾地,取得圆满成功,商务局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李杰局长任组长,胡昌同志任副组长,局业务科、办公室、稽查队、肉联厂责责人为成员,即日期展天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细化整治方案、加强日常监督,使专项整治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取得圆满成功。
二、 明确任务,全面落实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根据私屠滥宰发生的规律,联合工商、畜牧等相关单位,加强对高发时段和地区的检查,盯紧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户和肉食品加工厂比较集中的村镇,严厉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彻底搞毁查获私屠滥宰窝点,没收私宰肉品和私屠工具,对查获的违法分子依法给予严历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盯防,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报审送公安机关查处。
要查处定点屠宰厂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志牌,一经发现,要立即上报,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为私屠滥宰相、提供声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二)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的行为。要严格执行检疫制度,加强台管束,对进入屠宰厂的生猪要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做好生独裁在检疫检验工作,对无证明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监督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和登记工作。要严格监督定点屠宰厂执行生猪入厂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验收不合格的生猪入厂;要监督定点屠宰厂,特别是开展代宰的定点屠宰厂执行屠宰操作,肉食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的情况,发现违背相关规定,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组部门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报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严肃查处冷藏运输病害猪肉行为。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冷藏和运输设施的监督检查,防止被不法分子用来冷藏运输病死猪病害猪肉。发现定点屠宰厂为制售病害猪肉提供冷藏和运输设施的,要会法严肃查处;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对社会上冷藏运输设施的专项检查,对冷藏运输病害肉的行为予以严大喊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报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要会同工商部门严厉打击经营私宰肉,病害肉行为,加大对猪肉销售门店、摊点,尤其是集贸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监督其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的台帐制度,确保市场上所销售的猪肉经检疫检验合格,依法打击销售病害猪肉等不法行为。
(五)严防私宰肉、病害肉流入餐饮加工环节,要会同卫生等部门,严格监督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肉食品加工厂企业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确保所使用的猪肉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厂;严防私宰肉,病害肉进入餐饮加工环节,一经发现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肉非法交易是我们常年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职责所系,事关全倒人民的食肉安全,要充分认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肉非法交易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松懈,麻痹和消极厌战情绪,时刻猪肉质量安全这根弦,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打一场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维护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的攻坚战。
要明确工作责任,根据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层层把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整治,建立猪肉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协调机制,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以,形成长交往监管机制。
四、时间安排,责任追究
2009年2月至3月1日,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各定点屠宰厂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查漏被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完善各规章制度,局同肉联厂目标责任书,肉联厂负责同各定点屠宰厂签订肉食品质量承诺书,责任到人。2009年3月至4月组织执法力量,全面展开行动,并适时统一组织对各定点屠宰厂进行全查验收,迎接市屠客办的检查验收,2009年5月,对整治情况总结,要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不深入,整治不力玩忽职守,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交纪监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绝不在故息迁就。
汝阳县商务局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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